2月22日,湖南衡陽網友向澎湃新聞爆料稱,衡陽常寧市(縣級市)官嶺鎮新到任的人大主席吳旭東2月21日晚赴鎮長周泉家接受宴請后死亡。爆料網友稱,此次宴請系為吳旭東接風洗塵,參與宴請的多為該鎮官員,飯局間多人酒醉如泥。22日晚,常寧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方富貴向澎湃新聞表示,飯局間,吳旭東只飲用了一杯酒。
“摔死”、“嘔吐窒息”、“引發心臟病死”……這是公職人員近年來因過量陪喝酒,所導致的各種猝死悲劇,在悲劇面前公職人員卻沒有吸取經驗教訓,陪喝酒死亡事件并沒有因媒體曝光而銷聲匿跡,反而近年來一直持續長存著。在中央多項“禁酒令”之下,到底是遏制亂喝酒,還是視若無睹助推“喝酒風”?
民間戲言“如果一個官員猝死了,人們會懷疑和貪污有關。”正是在反腐倡廉活動的高溫下,若官員不明不白的死去,其身后很長一段事件必將會留下質疑的罵名,直至組織調查清楚給予公眾答案,或者是死者已矣淡出公眾的視野。猝死對于公職人員來說除了生命的完結還意味著名譽受損,既然是如此,那“喝酒猝死”怎就不能杜絕呢?
“單位來新人干一杯”“領導高升喝一杯”“新領導上任碰一杯”“上級平級檢查交流工作大喝一杯”“下級辛苦喝高興”,仿佛在公職人員中只要是牽扯到日常工作,單位來去人,都會和酒扯上關系,說著喝酒,是人都不愿,而公職人員視乎超出了人這一范疇,每天大喝小喝無所拒,連中央的“禁酒令”都不能保護著他們的身體健康,“人在酒途,身不由己”,要靠拔“喝出病”的“蘿卜”,才能帶出吃喝的“泥”。
新任官員赴鎮長家宴后死亡,不論是喝酒酒醉如泥所致,還是因為本身身體原因,一條鮮活的生命離開了人間,留給家庭的是無盡的痛苦,留給廣大公職人員的更應該是血的教訓,自覺抵制“酒規則”,嚴肅追責在場人員的每一人責任,才能保護更多公職人員的生命健康,保護更多的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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