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0月21日電 (見習記者 張悅)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軍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說,2018年1月至2023年9月,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147萬件,其中刑事案件18.6萬件、民事案件98.3萬件、行政案件27.8萬件、不同主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2.3萬件。2018年至2022年受理的環境資源一審案件數量較上一個五年增長76.7%。
堅持服務大局 切實發揮環資司法保護職能作用
■服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審結涉環境污染一審案件4.2萬件
審結涉環境污染一審案件4.2萬件,以嚴格公正司法助力重污染天氣和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城鄉人居環境改善、環境污染風險防控,促進藍天碧水凈土“生態顏值”和人民群眾生活“幸福指數”同步提升。
■服務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 審結涉自然資源一審案件116萬件
審結涉自然資源一審案件116萬件,以嚴格公正司法助力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推動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在出臺優化法治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專門就涉“碳”案件審理提供政策指引,促進民營企業綠色低碳發展。
■服務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提升 審結涉生物資源和生態系統一審案件18.9萬件
審結涉生物資源和生態系統一審案件18.9萬件,以嚴格公正司法助力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防治外來物種入侵,促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
■服務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審結涉碳市場交易一審案件511件
審結涉碳市場交易一審案件511件,以嚴格公正司法助力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完善綠色低碳政策和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降低“含碳量”。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服務“雙碳”指導意見,發出“雙碳”自主行動司法動員令。
深化司法改革 扎實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建設
■健全專門化審判組織體系
報告說,為跟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辦理相關案件并監督指導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0個高級法院及兵團分院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南京、蘭州、昆明、鄭州、長春、烏魯木齊等中級法院專設環境資源法庭,包括基層法院共有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組織2813個。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機構積極探索涉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三合一”,促進刑事追訴與民事賠償、行政履職依法協同。
■深化案件集中管轄
報告說,為適應環境資源保護特點,建立以流域、森林、濕地等生態系統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案件集中管轄機制,推進生態環境一體保護、系統治理,辦案質效明顯提升。
■探索借力“外腦”助審
報告說,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規范專家陪審員參加環境資源案件審理,福建等地法院建立生態環境技術調查官制度,湖北等地法院組建環境資源審判咨詢專家庫,促進提升涉案事實、證據、司法鑒定查明質效。
促進規范引領 著力健全環境資源案件法律適用規范
■加強司法解釋制定
報告說,2018年以來,制定、修訂環境資源司法解釋14件,指導各級法院全面準確適用法律。發布生態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解釋,依法提高違法行為成本,讓惡意侵權人付出應有代價。發布生態環境侵權禁止令規范,落實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原則,有力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發布森林資源民事糾紛處理規范,落實民法典綠色原則,促進森林資源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
■重視司法政策供給
報告說,發布新時代加強和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意見、依法懲處盜采礦產資源犯罪意見、貫徹長江保護法意見、貫徹黃河保護法意見等規范性文件14件,指導各級法院全面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水平。召開流域區域法院專業工作會,促推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貫徹實施。
■做實案例釋法工作
報告說,發布生物多樣性保護、長江生態環境保護、環境公益訴訟等專題指導性案例40件,發布司法服務碳達峰碳中和、國家公園保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典型案例24批278件,充分發揮案例對下業務指導和面向社會教育、警示、引領作用。
■優化責任承擔與落實
報告說,人民法院創新用好補植復綠、增殖放流、勞務代償等特色舉措,探索適用技改抵扣、碳匯認購等適應“雙碳”工作要求的司法舉措,為環境資源保護提供更多更優修復選項。
積極延伸職能 立足司法審判推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加強跨域司法協作
報告說,人民法院主動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實施,服務流域區域系統保護和協調發展。長江經濟帶11+1?。ㄊ校?、黃河流域9?。▍^)高級法院分別簽訂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秦嶺山脈7?。ㄊ校└呒壏ㄔ汉炗喩鷳B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并發表秦嶺宣言,健全完善聯席會議、要案會商、辦案委托、成果共享等機制。
■強化多元協同共治
報告說,人民法院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行政主管機關等建立聯席會議、案情通報、線索移送、矛盾化解等機制,推動行政執法與司法辦案有機銜接。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生態環境部等單位先后印發長江、黃河保護攻堅戰行動方案,協同推進長江和黃河生態保護修復、生態安全維護、環境質量改善。與國家文物局簽署加強司法文物保護利用、強化文物司法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共同做好新時代文物保護工作。各地法院在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人文遺產地等重點區域,建設集巡回審判、生態修復、宣傳教育、綜合治理等功能于一體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廣西等地法院探索“林(田、河、湖)長制”與“法官進網格”緊密結合,建立聯合巡查機制,匯聚環境資源保護合力。
■優化環保法治宣傳
報告說,人民法院將法治宣傳與司法公開、以案釋法與司法便民、普法與科普相結合,發揮巡回審判等機制作用,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打造六五環境日、國家生態日普法宣傳品牌,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生動闡釋“小案件大道理”,促進全社會法治意識和環保意識不斷提升。
深化國際交流合作 提供全球環境司法保護中國方案
■主導形成國際共識
報告說,人民法院積極推動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最高人民法院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合作舉辦世界環境司法大會并通過《昆明宣言》,明確環境司法應秉持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及各自能力原則、保護和可持續利用自然資源原則、損害擔責原則“三大法治原則”,積極適用預防性、恢復性司法措施、公益訴訟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四項司法舉措”,緊扣環境司法專業化、信息化、國際化“三個工作著力點”,達成國際環境司法廣泛法治共識,為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貢獻中國司法智慧。
■深化環境司法國際合作
報告說,召開“新時代綠色絲綢之路”環境司法國際研討會、氣候變化司法應對國際研討會等國際會議,形成《環境司法國際研討會北京共識》等重要成果,參加《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生態文明論壇、世界自然保護大會高級別圓桌會議等研討活動,不斷拓展國際交流廣度和深度。
■不斷增強環境司法案例影響力
報告說,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數據庫2019年專門設立中國環境司法板塊,已收錄三清山巨蟒峰保護案等45件中國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和6部年度工作報告。中國法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司法審判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行動,贏得國際社會廣泛認可和贊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官員評價:“中國在推進環境法治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和振奮的成就,在全球環境治理中處于引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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